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
7.5建立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
主要做法
广西大学探索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、院系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,以学校法治工作机构为中心,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联络员为支点,构建点面结合、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,在法治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实现法治工作全区域覆盖,不断提高法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。学校下发《关于报送法治工作联络员人选的通知》,公布了以确认的《广西大学各单位法治工作负责人及法治工作联络员名单》,在学校法治工作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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