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做法
1.广西大学对师生作出处理、处分前,做到证据充分、依据明确、定性准确,履行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,有效地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提升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,避免法律风险。《广西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五条明确规定: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,应坚持公平公正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,做到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处理适当、程序合法、手续完备。学校制定《学生处分规定》,对学生做出处理、处分前,明确规定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程序。
2.学校对师生的处理、处分,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,与师生违纪、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,依据相关处理办法,按照处理、处分程序实施。给予师生处理、处分时,由相关单位提供书面材料,通过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提供格式内容规范的决定书,及时送达师生本人,载明救济渠道,事后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