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部治理机构
3.2校院治理体系
主要做法
1.在学校章程中,划清了校院两级职权关系,职责明确,决策机制健全。明确了二级院系等基层单位自主管理的职权,决策机制健全。
2.学校于2020年9月对学校部分党政管理机构、教辅机构进行优化调整,并对其处级以下岗位数进行核定。出台《年度机构考核办法》,合理调整内设机构,职能处室职责明确。提高了工作效率,增强了决策执行力,为加快建设现代大学治理体系,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,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上一条:3.3法治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 下一条:3.1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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