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做法
1.广西大学建立了程序完备、权责一致、运行高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。出台了《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,对文件的立项、起草、审查、决定与公布、解释与备案、修改与废止等进行了规范。
2.学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,明确起草单位、制定机关办公机构及审核机构之间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。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、制定权限、制定程序和具体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,应审尽审、凡审必严、逐条逐项,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。
3.学校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,促使制定机关及时修改、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、不衔接、不适应的法规规定,使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密切结合,促成立法与监督的有效联动,确保法规体系的科学合理,维护法规体系的统一协调,为有效推进依法治校提供了制度保障。